在促進公司健全經營並建立良好之內部控制制度,協助董事會及經理人評估及覆核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,及衡量營運之效果及效率,並適時提供改進建議,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,及作為檢討修正內部控制制度之依據。
稽掌核室組織與職
稽核室隸屬董事會,採行獨立專職之內部稽核,進行定期與不定期之財務稽核、營運稽核等工作,以確實評估內部控制制度遵行之健全性、合理性及有效性。 稽核室之職掌在於調查、評估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及衡量營運之效率,適時提供改進建議,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,並協助董事會及管理階層確實履行其責任。
主要職掌
(一) 關於內部稽核實施細則之擬定與修正事項。
(二) 關於公司年度內部稽核計畫之擬訂事項。
(三)關於業務管理各項作業之稽核事項。
(四) 關於採購及物料管理作業之稽核事項。
(五) 關於財務管理各項作業之稽核事項。
(六) 關於人事管理各項作業之稽核事項。
(七) 關於固定資產管理作業之稽核事項。
(八)關於行政管理各項作業之稽核事項。
(九) 關於長、短期投資管理之稽核事項。
(十) 關於稽核報告撰擬陳報與送請查閱事項。
(十一)關於各項業務稽核應行興革建議事項。
(十二)關於稽核執行情形之陳報主管機關事項。
定期申報及專業訓練
依據主管機關的規定,完成各項工作的定期申報及落實稽核人員的專業訓練。
◆ 定期申報事項及期限 依規定申報事項 申報期限 次年度稽核計畫 每年12月底前 內部稽核人員資料 每年1月底前 上一年度稽核計畫執行情形 每年2月底前 上一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每年3月底前 上一年度內部控制制度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 每年5月底前 ◆ 專業訓練規定 類 別 規定期限 規定時數 初任內部稽核人員 自擔任稽核工作之日起半年內18小時以上 非初任內部稽核人員 每年持續進修 12小時以上